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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健康网|夫妻恋人故事:少妇口述:婚外艳遇我付出沉重代价……健康小常识……

死亡婚姻

从小我就热爱文学和美术,可直到12岁,我才被父亲送进小学。初一读完,因为和其他同学年龄相差太大,我退学进厂当了工人。

  20岁时,我勉强跟同事介绍的男友结婚了。他家里很穷,人长得又矮又瘦。不管怎样努力,我在他身上都找不到爱情和婚姻的感觉。在生下孩子后,我悄悄离家出走,开始了背井离乡、长年漂泊的岁月。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八年。八年的漂泊生涯,我只是偶尔回趟家,其间有太多的辛酸苦楚和孤苦无助。可即使在那如炼狱般的日子里,我还是不愿回到那桩已经死亡婚姻里。

  2006年3月底,大病一场后的我万般无奈地踏上了回雅安老家的路。汽车上,我旁边坐着一位男子。他主动找我搭讪,自称叫区均,在成都做生意。区均给了一张名片,拍着胸脯说:“以后有事尽管找我。”到了雅安,他又打算请我吃饭,后因他老婆到了才作罢。回家不过几小时,区均就给我打电话,我没接听。

  过了一个星期,我陪姐姐去医院,说起婚姻,我又泪水直流。期间,我跟姐姐说了遇见区均的事,问她:“我跟他会不会有缘?”姐姐鼓励我主动跟他联系。

  第一次接听区均的电话,他就直接来了一句:“我离婚了……”声音可怜又无助。安慰了他几句,他就问起我的婚姻来。也许真是觉得同命相怜,我如实说了,区均毫不犹豫地说:“好,你赶紧离婚,跟我一起过。”

  他还叫我把孩子给前夫,以后和他再生一个孩子。听着他热情的话语,我心里一阵激荡:“反正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不如走这一遭,赌一把!”

  丈夫听说我要离婚,愤怒地把结婚证撕得粉碎。后来,我们拿着结婚证的残渣去办的离婚。2006年4月22日,我和前夫离婚,27日来到成都,随后与区均同居。

  套牢婚姻  

  闪电般地结束,然后,又闪电般的开始另一段感情……可这,只是另一场噩梦的开始。

  绚烂的谎言很快揭开,我闪电般托付的男人,把我拖进了一个深泥潭。我慢慢地了解到,区均其实已两度离婚,自称比我大六岁,其实大了十六岁。所谓的有房子,不过是老家山沟里的土墙瓦房……只是,他的生意的确在成都,开着好几个门市。我从不敢奢望荣华富贵,我只要求有个平淡而实际的生活。可是,这一切,都没有。

  同居后没多久,虽然平常感情不错,可我们已经开始吵架,甚至被他拳脚相向――“06年6月17日晚上,吵着吵着,他就动手打我,我反抗,他就乱打,打得我口唇喷血,他把我使劲扔在床上,后脑碰到床头,鲜血直流,染红了我瘦弱的背……(摘自兰菁菁手稿原文)

  2006年8月,我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被疑为宫颈癌。在等待活检报告的日子里,区均数次骂我:“你是故意隐瞒了病情,来骗我的钱吧?”他要我回老家去治疗。我家里只有一个老妈妈,回去后该靠谁?我问:“你能不能帮我借几千块钱,我想在成都治疗。病好后,我会挣钱还给你。”可他说借不到。

  一个疑似“癌症患者”的心理如何脆弱可想而知,可我却被同居男友甩包袱。一周后,报告出来了:我没有患癌,只是普通的炎症。区均一反常态,再次对我热情起来,可我的心,却早已凉透了。

  当年9月,区均借口生意上有人找麻烦,让我回老家避风头。可我一回去,就再也没了他的消息。一天晚上,区均终于打来电话,可没有一句安慰,而是说:“我前妻要回来了,她说要赶你走……”10天后,我赶回了成都。我想,我不能就这样便宜这个男人,是他让我离婚跟随他,怎么能这样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不顾亲友的劝告,2007年3月,我母亲去世后仅仅几天,我便和区均登记结婚。我看清了这个男人,可是,我决定用结婚来套牢他一辈子,不能让他就这么得了便宜轻松而去。

  逃离婚姻  

  结婚,并没有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3月底,我开始独立经营门市。但每天都要和区均对账,感觉自己完全像个打工妹,甚至保姆。

  2007年5月,我偶尔发现他近20次在存折上取款,我觉得作为妻子应该知道这些。争吵中,他竟然搜查我的衣物,从中找到300元钱,说是我偷的营业款……又威胁说要找警察赶我走,让我睡桥洞……

  吵架,打架,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拖到2008年4月,我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心里所承受的伤痛更是到了极限。

  这就是我嫁给这个男人得到的“好日子”,没有轻松只有紧张,没有快乐只有悲伤,没有希望只有黑暗。

  2007年6月初,我回老家接自己的孩子上来玩。6月15日,区均陪他儿子去学车,一去一整天没有回来。我想打电话责怪他,可他不接电话。后来,他的另一个孩子告诉我:“爸爸也在学车啊,都半年了,你不知道吗?”我觉得好惊讶。自己的老公在外面干的事,所有人都知道,惟独我这个枕边人一点音讯都不知道。我终于爆发了,我受够了这种欺骗和排斥。那天晚上,我跪在区均面前说:“你放了我吧,我不要跟你过了,我没什么活头了。”我拿刀要自杀,他们上来抢刀,争夺间,我的右手指被削得见了骨头……

  这样的事情太多,真是无法一一回忆。区均说,如果要离婚我就要赔他3万块钱。我已经想通了,我已经离过一次婚了,再也不要上法庭。也许有一天,我就悄悄地逃跑掉,让区均背负着这个婚姻过一辈子。反正,我是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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