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人的悲哀 真正想离婚的女人特征 – 女娲健康网

中国女人的悲哀 真正想离婚的女人特征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女性的悲哀

古代女子三从四德,遵守工、容、礼、仪等,婚姻不由自己,没有权力甚至自尊,就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或者是一个利益的牺牲品,从父从夫从子,根本没有自己的自由可言,连思想自由都没有。

身不由己,不被重视,在男权社会甚至不被尊重不被当作一个平等的人看,这是很大的悲哀!

如果再不教育,就看看中国有这样悲哀的女人!!这也是中国人的悲哀…

为什么一定要认定古代女人的命运就是悲剧呢?那时男主外,女主内;男耕读而女织扫;男子在外打拼以求养家糊口,女子上孝父母下教养于子女使家事和谐血脉延续;夫妻相对有举案齐眉之礼,亦不缺张敞画眉之乐。

其间权利义务明晰,也不是女方一定被无理压制,实在很难说,那时女子的命运就比现代社会那些面临家庭、社会多重压力、迷茫严重缺乏安全感的妇女差的,其实他们自有和谐之道!而且,其实在古代的大多数时候,无论是社会还是夫家的常态,都不会肆意地贬损女子人格的,只有宋理学开始,那些食古不化、满嘴仁义道德的家伙才开始贬低女人的地位,到了明清,汉民族的精神日益僵化,在士大夫阶层才强调男女尊卑对立观念,才会开始在意识刻意制造男子高人一等、女子天生卑贱的意识,但总得来说,仍是维持着农耕文明下夫妻大致的权利义务分配的。

虽然在走向畸形,但大部分情况并不会如你想像中的惨淡。

你的观念前提是古代女人的命运就是悲剧,而这种观念其实来源于近代以来政治运动中对过去的妖魔化运动。

当时西方启蒙思想流入,年轻的读书人把对西方的模仿当作绝对、必胜的潮流,不假思索地给予接受,以为只要打烂过去的东西,就能迎接我们民族国家的新生命。

于是,丑化过去便成了斗争的需要。

然后,便是众所周知的宣传和普及,再然后,便是那位纳粹名士的名言在中国的再次成功:谎言重复一千遍便是真理!这是我的想法,看了之后,你还想继续问你的问题吗?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女性的悲哀

女生的嫉妒有时候是会变的很可怕。

也许她并非从来都那么坏,然而当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优越的女生出现在同一个公司这样狭小的范围内时,潜意识里可能会出现反抗心理,不希望那个比自己优秀的女生能过的平平静静。

可能是制造流言,可能是在生活中或者工作中给你制造一点小小的障碍,也可能一有机会就在别人面前诋毁你……这些都有可能。

其实不用那么烦恼,换一个角度来想,她这样做的原因,也许就是因为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各方面都是完全无法与你相比的,因而只能通过这些手段来使自己获得一点小小的心理安慰。

而作为一个这么优秀的你来说,怎么可以就这样被她打倒,让她得逞呢? 公司里的流言确实让人苦恼,但是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只要在日常继续端正行事,态度合仪,表现出完全不为流言所困的样子,时间久了流言自然会消弭。

同事闲聊时总是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些,但都是暂时的,也许没几天又出现其他让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了呢~~况且流言本来就是传出来的,毕竟公司里没有谁能肯定说这些事都是他亲眼目睹对吧?当然目前可能流言依然困扰着你,影响着你,让你觉得痛苦,但是往前面看呢,总有一天一切会烟消云散的。

还有,如果实在觉得无法继续在这个公司里工作,不要勉强自己,考虑换个环境吧!也许你顾虑会落人口实,然而就像上面说的,一段时间后,人们兴趣转移了,也就淡忘了。

况且城市这么大,那些使你烦恼的人,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再见面,又如何来影响你呢? 至于你的男友,相信他一直在你这边,支持你的所有决定。

因为他是爱你的,所以他一定也会相信你,不希望你不快乐。

也许离职之后距离远了,但是人们常说“距离产生美”,虽然不尽然正确,但毕竟是有道理的。

你们之间的感情并不会因为分开而变淡,而他,应该也能理解你,支持你的决定。

呵呵,一不小心就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

其实我还是学生,职场对我来说虽不近也已经不远,所以上面这些话是建立在我没有亲身体验过职场的基础上的。

如果能对你有一点帮助的话,我会很开心的。

说太多了,最后一句,希望你早日摆脱这个阴影,快乐起来吧~~~

是生在中国女人的悲哀,还是生在中国农村女人的悲哀

对于妇女的贞节,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一文中说:“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

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

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要,并非要她不事二夫。

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

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制裁。

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才说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 2007-10-3 10:15 回复 昭君使节 0位粉丝 3楼 唐代不甚注重贞节观念,从皇宫公主后妃到民间,妇女改嫁和再嫁较为普遍。

诗人白居易曾作《妇人苦》,指责要妇女守节是不公平的,他说:“人言夫妇亲,义合如一身,及至生死际,何曾苦乐均。

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一折不重生,枯死犹抱节。

男儿若丧妇,能不暂伤情;应似门前柳,逢春易发荣,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为君委曲言,愿君再三听,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

” 至宋代,由于出了一班儒者,形成理学,改变了中国的学术思想以及风俗制度,也使妇女的贞节观念在崇古的基础上愈演愈烈。

在宋代开国初期,对于贞节观念还是很宽泛的。

如范仲淹在“义庄”《田约》中,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而男子再娶反而不给,他也从无指责妇女再嫁,范仲淹的母亲就曾再嫁,他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

宋初社会对妇女再嫁并无非议。

宋代的司马光著有《家范》,他主张女子要读《论语》、《孝经》、《女诫》、《列女传》等书,认为女子“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日清洁,三日不妒,四日俭约,五日恭谨,六曰勤劳”。

但他也崇尚男尊女卑观念,在《训子孙》一文中,提出:“夫,天也;妻,地也。

夫,日也;妻,月也。

夫,阳也;妻,阴也。

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

” 而王安石的贞节观念是很宽容的。

他当儿子在时,就把媳妇改嫁了。

宋代理学的先驱周敦颐对妇女的观念,代表了宋儒的妇女观。

他的《通书》说:“礼,理也;乐,和也。

阴阳礼而后和。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后和,故礼先而乐后。

”所谓夫夫妇妇,就是夫为妻纲,以夫御妇。

而从周敦颐传到二程(程颢和程颐),对于妇女的贞节观念就已严格起来。

《近思录》中有一段话: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娶,以配身也,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

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宋代从程子传到朱子(朱熹),已是宋儒理学的集大成者了,对于妇女来说,至少要受到四种压迫:第一,女子必须柔顺,服从男子,曲不可争,直不可讼,不许干涉外事,只安心做家庭奴仆。

第二,丈夫死时,无论有饭吃无饭吃,都要守节,守到饿死也不能失节;而且,守节妇女不但不能涉及性要求,就连皮肤手臂也不能与男子触碰。

第三,男子有休妻的自由,为博得男子欢心,不被遗弃,妇女的一切言行举止、服饰妆扮都要以男子好恶为准。

第四,处女的贞操是极其重要的,贞操是女子第一生命,如贞操与性命不能两全时,唯舍命而保住贞操。

宋代与以前历代王朝比,是对妇女束缚最多和对于妇女贞节的态度极为严厉的一个朝代。

夫死守节已成为妇女应尽的义务,并且,这种观念深为妇女所崇尚,已成为下意识的一种俗规了。

在元代,虽然皇族统治阶层淫风大盛,选女纳妾,后宫充斥,但是,另一方面却又竭力宣扬妇女贞节观念,对女子贞节的要求比之宋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礼记》和《孟子》两书中,有过嫂弟之间不直接从手上接受物品的说法,即“男女授受不亲”。

这种古时的礼节在元代极为重视,至于妇女不能与丈夫之外的第二个男人接触,以及丈夫死后妻子必须守节,那就更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节妇马氏传》中记有这样一个故事:马氏于“大德七年十月,乳生疡。

或曰:‘当迎医,不尔且危。

’马氏曰:‘吾杨氏寡妇也,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

’竟死。

”体肤给男子看见,都认为污辱,是玷污贞节,可见男女泾渭之分明了。

元末还有一件殉节的事,令人愤而不平。

元将潘元绍有妻妾七人,他领兵抗明,被明兵围困于姑苏城内,潘元绍对七位妻妾说:“我受国重寄,义不顾家,恐有不测,诫若等宜自引决,毋为人嗤也。

”七个妻妾一个个自缢而死,以身殉节,而潘元绍非但没有以身殉国,反而降了明朝。

明朝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

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明《会典》) 寡妇守节,不但本身可以记其事迹,赐于祠祀、树坊表,表彰节妇烈妇,而且可以免除本家的差役,哪个女子能不守节,哪个本家能不劝导寡妇守节?一时守节风盛,空前绝后。

一部《二十四史》中,节烈妇女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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