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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为什么受宫刑 原因是什么……

宫刑是以前非常严重的一种刑罚,写过《史记》的司马迁就受过奇耻大辱。那么,司马迁为什么受宫刑?

较普遍的观点是,司马迁因李陵之祸惨遭宫刑是他个人生活的悲剧,却是《史记》增色的新起点。天汉三年(前98),正当司马迁埋头著述《史记》的工作进入高潮,“草创未就”之时,突然飞来横祸,受李陵案的株连被下狱受腐刑。司马迁身受腐刑,人处逆境,体味三重,对封建专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与权势浮沉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从“以求亲媚于主上”的立场转而“发奋著书”,对国事世事从此冷漠不再关心。他因“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抒愤寄托,强烈地表达他的是非观点和爱恨感情,从而升华了《史记》的主题。这就是这种“较普遍观点”的推理逻辑,它的潜在话语是宫刑成就了司马迁,司马迁因宫刑而使《史记》的思想性与文学性更上一层楼。这种逻辑的极端发展是,明代的部分史家甚至认为要成功先自宫。

很明显这种逻辑是基于司马迁一定能战胜宫刑带来的奇耻大辱和痛苦使人深刻这两种前提的。其实面对宫刑所带来的奇耻大辱,在生与死的选择上,司马迁徘徊了多时。虽然他最终为了那无声的立言事业选择了生,但“刑余之人”的痛苦一直煎熬着他的后半生。所以我们不能仅从司马迁最终战胜困难的结果,从而把过程想得太轻松,高估宫刑的积极意义。

在传统的伦理观念中,“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是被人看不起的。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夫中材之人,事关于宦竖,莫不伤气,况慷慨之士乎!”所以司马迁视腐刑为奇耻大辱,不仅“重为乡党戮笑”,而“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司马迁出狱后,被汉武帝任命为中书令。此职本由宦官担任,是皇帝身边机要秘书长官,侍从左右,出纳奏章,位卑权重,被朝臣目为“尊崇任职”。司马迁不以为荣,反以为辱,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封建社会,女人是需要缠小脚的,可能很多人应该听说过妇女缠足的故事,如果细细想来,古代的女人还真是悲惨。

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若脚长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认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子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约束,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这样“男主外,女主内”不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中国古代为什么要女人这样去缠足呢?

第一是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他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数,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七贞操的目的。

第二由于引起妇女身体态和性生理的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货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变成了畸形,当足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是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生理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第三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缠小脚最初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后来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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